近日,潍坊市委、潍坊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》,明确规定了“十二五”时期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、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,提出了今后老龄工作的十大目标任务和四项保障措施。
经调查研究、反复论证、补充完善、征求意见和审核印发等程序,使《意见》充分体现了指导工作上的针对性、实施落实上的操作性、保障措施上的科学性。《意见》明确了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、老年医疗保健、老年家庭建设、社会养老服务、老年生活环境、老龄产业、丰富老年精神文化生活、老年人社会管理、老年人权益保障和积极开展老龄科研及交流等十项工作任务。《意见》提出了科学严谨的保障措施,要求党委、政府都要明确分管领导,并将老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范围;要求各级都要建立老龄事业投入保障机制和资金增长机制;要求加强改进老龄工作机制体制,增强老龄工作活力与合力。
《意见》将“银龄安康工程”列入全市老龄工作目标任务,对养老床位增长率、居家养老服务站点覆盖率、养老服务职业人员持证上岗率、老年志愿者比率等任务进行了量化,明确规定市县两级都要设立老年人活动中心,提出积极开展“老年友好城市”等系列创建活动,充分体现出了潍坊本地特色,描绘出了全市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的宏伟蓝图。